济南:罚与不罚各有说辞
近日,北京、成都、南京、杭州等地均开始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也在5元至50元不等,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反对质疑,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而在济南,笔者经观察和了解到,虽然有近半行人闯红灯,但交管部门目前对此交通违法行为仍以警告、劝导为主,并不对其进行处罚,这同样引起了济南市民对“闯红灯究竟该不该罚款”的大讨论。
正方:该罚,但罚款不是唯一手段
最近几日,笔者对济南趵突泉南路路口、历山路路口、文化东路路口等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摸底调查,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非常普遍,有小两口结伴闯红灯的、有家长带着孩子一起闯的、有小学生戴着小黄帽闯的、有些人甚至当正常通过绿灯的机动车辆都开到了身边还照闯不误,还有的人对一旁的交通协管员的劝阻嗤之以鼻,令协管员很是难堪……
笔者查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等行为,可处警告或5元—50元的罚款。“济南对闯红灯的行为只是劝导,暂时不处罚。”在文化东路路口的协管员告诉笔者,他认为采取处罚措施是应该的,劝导根本无济于事。
笔者也从洪家楼路口的一位交警口中得知:“济南在年初对行人闯红灯尝试过罚款措施,但是这样的处罚规定实施起来比较困难。”一位交警告诉笔者:“机动车违法了,可以暂扣车辆或者记分处罚,非机动车不遵守也可以暂扣车,但是行人呢?他说没钱或者坚决要走,交警真的没办法。”所以,目前济南市对于行人闯红灯行为仅予以警告:“但有些人根本不理会,下次照闯不误。”
“对有些违法者,必须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但罚款不是唯一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在路口执小黄旗疏导交通半小时,或者将违法行为与个人诚信记录挂钩。”
反方:有些闯红灯迫不得已
在济南经十路与历山路路口,60多岁的济南市民李大爷还没来得及过路口,绿灯就变为红灯了。“绿灯的时间设置的这么短,像我这样的老人走到路中间红灯就亮了,难道这也要算闯红灯么?”李大爷认为,有些闯红灯行为完全是迫不得已的,那就不能处罚。
笔者也经常行走这个路口,但需要小跑才能勉强通过,老人反映的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也跟许多路口的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探讨过。其实,不光在济南,很多城市在早高峰时间,为了一个信号周期内尽可能地多放行机动车数量,信号周期会比平峰时期延长。较大路口的信号周期可能会超过120秒,而行人的绿灯通行时间仅在30秒左右。
这就不难解释行人闯红灯的心理:如果等候时间超过90秒,行人往往会“忍不住”在红灯时通过路口。据了解,行人的平均步行速度为1.56米/秒,要通过一条宽度60米的马路需要40秒左右,如绿灯时间短于40秒,就可能出现行人被拦截在路中央安全岛的情况。过长的信号周期,将行人置于“要么闯红灯,要么等两次绿灯”的选择困境中。
此外,一些行人闯红灯,也与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有很大关系。绿灯时间本来就短,却被转弯车辆占据了宝贵的通过时间。另外,还有一些乱穿马路的行人是因为在某些路段要绕行很远,比如从路这边就能看到对面的公交站牌,但却偏偏要绕行很远才能过去,就出现了乱过马路的情况,如果在合适的路段设置行人过街天桥,这种现象可大大缓解。
从这几个角度来说,济南目前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罚也是比较符合客观情况的。